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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脱贫攻坚惠民政策】造林绿化
2018-03-26 10:49   宁武新闻网

政策内容:

具有造林绿化经验和一定经济实力的造林公司、社会组织和集体个人,领办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60%—80%的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可采取议标的方式,优先支持实施造林绿化政策。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每亩800元(其中国家每亩补助500元,58个贫困县省配套补助300元)。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将造林投资45%支付给参与造林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劳务收入。

申请程序:

1、领办人应根据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经县扶贫中心审核后出具相关证明。

2、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时,须持县扶贫中心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材料和工商登记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领办营业执照,合作社名称统一为“宁武县XXX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3、登记注册成功后,由县林业部门审核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用资质。

管理部门:

林业、扶贫、工商等部门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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