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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4-15 10:57   来源: 宁武青年

 

县直各团工委、各乡(镇)团委、居民办事处团委、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团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忻州市委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相关部署,按照《宁武县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实施方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营造全县对标一流、奋发有为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广大青年为全县脱贫攻坚奉献青春和智慧,经团县委、县委大讨论办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引领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李俊明书记、任宁虎书记在全省、全市、全县“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面向我县各机关单位、转型企业、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等行业领域,寻找发现、选树一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彰显青春风采,凝聚青年力量,弘扬社会新风,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县青年投身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大潮,为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宁武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

三、评选对象

年龄在18-40周岁,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所属行业和工作岗位上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业绩的优秀青年。

四、活动进程

1、申报阶段(4月11日—4月17日)

评选活动通知将在新媒体“宁武青年”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宁武青年”下载报名表,准备个人事迹材料,参加申报评选。

2、评审、公示阶段(4月18日-4月23日)

本次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推选“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10名。由团县委牵头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对象进行统一评审评选,评审主要采取材料审核结合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评审后确定初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正式名单。

3、宣传表彰阶段(4月24日-5月4日)

评选产生的10名“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将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集中表彰和事迹宣传。

五、有关要求

1、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申报材料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

2、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全县人民攻坚克难、奋力争先的奋斗精神,引领带动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到我县脱贫摘帽攻坚战。

六、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

1、《“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好青年”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候选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候选人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各3份(事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或随U盘报送。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

地 址:县委四楼团县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利

联系电话:0350-4729601

电子邮箱:ningwutuanwei@163.com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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