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规范开展我县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工作,保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范、专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担我县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规范专业、属地管理、动态调整”原则,遴选具备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能力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组织,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精准发放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二、遴选范围
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老年人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第三方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2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2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技术支持人员;评估人员需具备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及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熟练掌握评估指标与操作要求。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
(三)建立完善的评估工作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隐私保护制度,尊重被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估对象个人信息;不承接与评估结果相关联的养老服务业务,与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的养老机构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四)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五)不得与本项目所涉及的养老服务或与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机构自愿报名,凡报名机构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报名机构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次活动不组织现场答疑,不接受未入选报名机构的查询,也不对报名机构未入选原因做出解释,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
(二)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机构将报名材料送达宁武县民政局养老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5)评估机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
(6)近1年开展相关服务的业绩证明(如合同、项目成果等,无相关业绩可附书面说明);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骑缝章),原件备查;同时报送电子版压缩包,以“机构名称+老年人能力评估遴选”命名。
4.资质审核
宁武县民政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公示,并纳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郝彦文 13935090356
邮 箱:nwxmzj@163.com
附件1:宁武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附件2:宁武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登记表
附件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宁武县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
责编:闫凤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