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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决战完胜·部门篇|宁武县民政局: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2020-08-10 17:18   宁武新闻网

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宁武县民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一是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把入户核查关、民主评议关、程序资料关和公示关。低保申请对象审批前,民政低保中心都要入户核查,确保入户核查率达到30%以上。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申请低保对象全部参加本村由党员及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而且参加民主评议人员都要签字。低保新申请对象审批前要村乡两级公示,每级公示日期不低于七天,并对所享受低保的家庭信息和申请低保的条件、程序全部公开。严格按照程序,由县、乡(镇)、村级分级负责。

 

 

二是构建兜底保障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攻坚深度贫困决策部署,紧紧盯住脱贫攻坚特定贫困群体,推进政策兜底“清零”行动。坚持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对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度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重点保障;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目前政策兜底13006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70%。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机制衔接,将重病重残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国。改进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救急解难。

三是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逐步提高救助标准。2014年以来共发放各项救助资金2848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415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4352万元、城市低保6335万元、临时救助1722万元、医疗救助1915万元,以社会化发放方式全部发放到位。

 

 

四是推进帮扶补贴服务。不断提升特困供养水平,制定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标准;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设施改造,满足特困人员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保持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开展留守老年人联系走访工作。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达100%。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动态管理。

五是提高敬老服务质量。于2010年建设宁武县凤凰敬老院,于2011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现已入住老人109人。该院建院以来,获得全国模范敬老院、忻州市十佳老年温馨家园、三星级敬老院、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敬老文明号、最美宁武人、2015年度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孝亲敬老”先进集体、2016---2017文明家庭等多种荣誉。2014年以来建成了21个日间照料中心,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创造和谐、温暖的养老环境,满足了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梦想。(刘强)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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