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武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宁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定扛牢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重大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煤电为基、以旅带农、多元融合、协同发展”工作思路,干字当头、实字为要,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因地制宜推动产业升级,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勇担使命、主动作为,为加快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武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宁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目标纲要(草案)》,同意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把握省委和市委发展总体定位,以“业兴、民富、县强”为目标,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勇担使命、主动作为,为完成宁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乘势而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武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武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宁武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宁武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武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武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宁武县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宁武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武县2026年财政预算。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郑建国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扣“煤电为基、以旅带农、多元融合、协同发展”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勇担使命、主动作为,为确保“十五五”开好局彰显人大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武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司法领域改革要求,不断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武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28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植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宁武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民生福祉,提升监督实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武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编:郝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