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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进行时】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十一)
2021-10-21 09:28   来源: 忻州市妇联

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请示有何要求?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镇党委汇报并请示后,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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