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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进行时|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五)
2021-10-08 08:26   来源: 忻州市妇联

今年的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换届,是班子任期由3年改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是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关系全局、影响深远。为了让全市广大妇女群众了解掌握换届政策,推进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同步换届工作,反映换届工作动态,“换届进行时”专栏继续讲述。

“两委”换届政策(五)

一、女性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要求

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其中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可实行专职专选。积极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委”班子,力争覆盖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稳步提高村“两委”女性成员整体比例,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两委”主干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二、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即换届和日常调整,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乡镇党委向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作选前或任前报备,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严把政治观、廉洁关、能力关。

这项制度旨在推动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抓在手上,以县为单位统筹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监督、激励保障工作,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不断优化提升。

三、“三项承诺”制度

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向党员群众作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选举前,乡镇党委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等内容作出竞职承诺,就完成既定的任期目标任务作出创业承诺,就参选或者当选后出现违法违纪、任务目标完成差、民主评议不称职等情况作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经乡镇党委审核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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