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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三落实”内容(政策落实)
2019-06-15 10:27   宁武新闻网

(六)产业扶贫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家庭承包户为单位,以确权颁证耕地面积,作为农民补贴的依据。

补贴标准:每亩补助 67 元。

工作流程:省财政厅通过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各市及体制管理型直管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18〕72 号)

2、农机补贴政策

(1)现代农机推广项目

补助对象:合作社、农机大户等。预算标准:贫困县项目资金根据县政府统筹意见使用,其余县按照示范区新装备购置补助占总资金的 80%(单台装备购置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价格的 80%)、项目实施及技术推广费占总资金的 20%,制订项目预算。

工作流程:合作社、农机大户申请→ 县农机局确定实施区域→建立示范区(点)→引进示范机具→开展推广活动、新装备考核验证或技术对比试验等。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

补助对象: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30 元。

工作流程:乡(镇)、村申报→县项目领导组确定作业区域和任务→签订作业合同→完成作业任务。

政策依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 年山西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8〕11 号)

(3) 农机具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补贴标准: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具体的浮动范围由省农机局确定。

补贴流程:购机者申请→当地农机部门受理→到核验点进行核验→县农机部门将有关资料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户银行卡或农机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 号)、《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8〕12 号)

3、光伏扶贫

政策概念: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

建设范围:以光照资源较好的 11 个贫困县为主要实施区域,围绕 2014 年建档立卡识别确定的 2222 个贫困村,条件具备,能建尽建。

建设规模:<1>户用:3—5KW/户;<2>村级:300—500KW/座;<3>集中式: 20—50MW/座;每 25—30KW 带动 1 户贫困户;

建设条件:<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贫困村或新建移民扶贫新区;光照资源充足,有符合光伏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包括:林地、耕地、撂荒地等),建设林光互补、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并网接入条件好;村“两委”班子团结,能够负责村级电站的日常安全管护。<2>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贫困户且贫困户房屋屋顶结构或地面场所安装条件,符合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规定,并经专业人员认定;贫困户提前向当地扶贫部门申报并纳入市、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年度实施计划。<3>集中地面电站、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条件,按照常规商业电站建设条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工作流程:<1>户用光伏建设:贫困户申报→村评议→公示→报乡(镇)审核→向县光伏扶贫工作机构申报→并纳入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获得批复→办理相关手续→启动项目建设。<2>村级光伏建设:贫困村申报→乡(镇)研究→公示→向县光伏扶贫工作机构申报→纳入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获得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启动项目建设→由县委托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验收机构验收。<3>集中式光伏建设:建设项目纳入县级光伏扶贫实施规划中,与户用、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一并打包→向省申报→获得批复→办理相关手续→启动项目建设。

光伏收益分配流程:光伏发电收益结转→县级收益结转机构→将光伏发电收益划拨到所属村的村级账户→记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再进行二次分配;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户(年老、孤儿、大病、重度残疾等)按户申报→评议公示→乡审核→县审批→按标准分配到户;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和设立奖励补助的方式,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参与收益分配。

政策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 号)、《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晋光伏扶贫组〔2016〕1 号)、《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7〕32 号)

4、电商扶贫

政策概念: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是指每县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000 万元,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商供应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产销衔接,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三年内,示范县所辖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 50% 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电子商务培训人数 3000 人以上。

工作流程:项目建设→项目验收

政策依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山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18〕84 号)

5、旅游扶贫

政策概念:指贫困村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贫困户增收,以及村民在周边旅游企业通过劳务、就业渠道增加收入。

评价标准: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旅游企业等, 按每带动一户,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奖补2000 元。

工作流程:乡镇一级政府统计上报经营主体、旅游企业情况→县级旅游部门审核实际情况→报市旅发委进行复核→安排相关部门发放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扶贫示范村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晋旅发字〔2018〕62 号)、《关于支持忻州脱贫攻坚的五项政策意见》(晋脱贫攻坚组〔2016〕51 号)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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